
不久前讀完毛姆的《人性的枷鎖》,感到那恐怕是他作品中最喜歡的一部,結果今日讀畢《刀鋒》,又喜歡得更甚(有時懷疑,讀一本愛一本,是不是因為自己的「閱」歷淺)。《刀鋒》讓我想起黑塞的《悉達多》——那本讀來淚眼模糊的詩般小說——它們皆寄託著作者對東方智慧的理解,皆有一個為追求內心平靜而出離世事的主角。只不過,《悉達多》更是一個結構完滿的故事,作者說完了他想說的所有,合上書,心裡的盪漾是一圈圈完整的圓形漣漪;可是《刀鋒》,一如毛姆不少作品有著半開放式的甚至不具體的結局,合上書,心裡千頭萬緒,可也未必想把它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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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鋒》的主角Larry是一個非常年輕就已飽嚐人間傷痛的美國人,活得神祕、出塵,不被友人理解卻深得他們的信任和愛。毛姆在書中第一人稱的敘述中表示不能完全理解他,其實他在說謊。那些真正追求內心平靜以及終極智慧的人,在外人看起來要不就是很怪、不然就是需要極大勇氣;但在他們自己本身看來這再平常不過了。這樣的對立就如同那些無法一個人獨自旅行的人非常驚訝於為什麼有的人總能非常自在享受一個人旅行,而這些總是一個人獨自旅行的人,實在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和值得大驚小怪的。
但說實話,這種對立之間永遠有著一道鴻溝,幾乎是不可跨越的,所以毛姆最終也沒有去跨越它——那些不能理解Larry為何出離塵世的朋友們,花了一整本小說的篇幅也沒有能夠理解他,而Larry也在小說的結尾繼續追求他的內心平靜和終極智慧。追求,但不等於一定追求得到,這是毛姆最令我動容的處理方式(有很多人批評他模糊、沒有結論),因為世事正正如此。而追求內心平靜的人,在世間茫茫的俗人之中,已是如此稀罕,至於有沒有真的得道成仙,並不一定需要弄個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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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追求內心的平靜」這回事,我三年前就想得清楚明白了。把「內心平靜」作為眾多追求之一的人恐怕很不少,但是把它作為超越幸福、金錢、健康之上的終極追求的人,我幾乎很少遇到。作為一個成長和活在俗氣的世界最俗氣的中心的人,要堅持這樣的信念,不是需要莫大的勇氣,就是需要足夠隱忍自己的想法,再者就是無需辯駁的心態。當我看到小說裡的Larry,我知道我千真萬確能理解他;而我也千真萬確能理解,為什麼小說裡的其他人物不能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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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一次酒局上,一個許久不見的印度朋友見面說了一句「you look peaceful」(而不是那些變胖了瘦了漂亮了憔悴了之類的評價),我大為震動。不敢說那一刻內心真如看起來的平靜,因為這些年來工作從來讓我抓狂,但我特別感激他能看出這樣的追求,並且不鄙夷這樣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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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鋒》另一個深得我心的部分是毛姆選擇了「小隱隱於野,大隱隱於市」。Larry在經歷了歐洲的隱居、印度的求真之旅之後,他沒有選擇立地成佛,而是最終回到美國,做一個體力勞動者,甚至按照他自己的設想,終將在紐約大都會當一個計程車司機,隱沒於茫茫眾生之中。而且他還相信,如果在這些因緣際會之間,他能夠碰巧影響、感動了幾個人,也算是一點點的功德了。
「廟宇未必有真佛,鬧市但許有高僧。何處不紅塵?何處無佛陀?」